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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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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学生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2 浏览次数: 发布者: 来源: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第三十条第四款、《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经校、系两级审核,决定对该生做退学处理(名单附后)。

学生所在系多次与学生及家长联系,要求到校办理退学手续,学生及家长均不到校办理,特予以公告送达其退学决定书,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希望同学们,珍惜在校学习的机会,勤奋学习、努力上进,为将来美好的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

特此通知!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2020年12月22日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专业

所在系

陈昱羲

130802********2015

计算机应用技术

信息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