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是学校综合实力的反映。建立科学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有利于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教师转变教学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随着我校办学规模的逐步扩大,办学结构调整速度进一步加快,工作重点向规模、质量、效益并重的可持续发展转变,为更好地完成河北省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任务(项目),促进教育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全面加强教学工作,切实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和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一、明确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目标,建设适应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需要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目标是保证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随着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深入,我校积极推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校企合作、产学结合,探索订单培养、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特别是实行顶岗实习与工作过程相结合的学习模式,对顶岗实习组织实施的过程管理就成为制约教学质量的突出环节,既有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机制面对许多新的课题。结合我校办学实际,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围绕质量控制过程,必须合理选择相应的指标体系,协调各种保障要素,举全校之力,确保提高教学质量这一终极目标的实现。
因此,作为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重要组成部分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必须适应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需要。
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原则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立,是保障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是一项全方位、全程性的质量管理系统工程,这一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涉及到教学工作的各个方面,带有鲜明的导向性。因此,教学质量监控的各项指标体系确定必须遵循规范性、可操作性、全面性、奖惩结合等原则,克服随意性,力求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三、明晰教学质量监控内容,构建符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的教学质量监控内容体系
(一)人才培养目标监控。主要监控点为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与发展方向等。
(二)人才培养过程监控。人才培养过程的核心是工学结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主要监控点为课程建设、课程标准或课程教学设计的制定与实施、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整体教学设计方案、课程单元教学设计方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质量、教学手段与方法改革、考核方式改革与试卷质量、教学规章制度的建设与执行等。
(三)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是职业能力、必备知识、基本素质的养成。主要监控点为职业专门技术能力(基本技能)、职业关键能力、就业率及层次、毕业生工作状况、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社会对学校综合评价以及课程合格率、校内外各类竞赛状况等。
(四)教学质量保障监控。
1.教学资源监控。主要监控点是师资队伍总量、结构、质量及其建设与发展状况;教室(含多媒体教室等)配置状况;院内实训基地、机房、教学仪器设施配置及院外实训基地建设状况;院园网利用、图书资料建设状况;教学经费投入与使用状况等。
2.管理队伍监测。主要监控点是监测管理机构健全、结构合理状况以及管理水平、工作效率等。
3.制度建设监测。主要监控点是监测制度健全与科学合理性,特别是教学文件的齐备及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
4.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主要监控点是监测改革创新意识、成果和实效。
四、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校长作为教育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主持制定全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方针、确定全校教育教学工作目标,检查考核全校教育教学工作质量,组织全校性教育教学工作重大问题的论证、决策,对有关职能处室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与考核评价。
主管教学督导工作副校长负责对全校教学工作质量实施检查、指导与考核评价工作的具体领导。
学校实施校、系(二级学院)部、教研室、学生教学信息员四级监控。
(一)学校相关组织或部门实施一级监控
1.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委员会。主要监控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重大教学改革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专业建设与发展方向,指导教务处及各系(二级学院)部抓好教学基本建设。具体职责是:
(1)领导和组织全校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2)根据学校的有关文件,统一领导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制订、修改和实施;
(3)组织、协调教学督导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校企合作处)、各系(二级学院)部等部门在监控体系中的工作关系;
(4)监督教学督导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校企合作处)、各系(二级学院)部等部门开展工作、执行学校教学质量标准的情况,年末根据各部门工作情况评选相关奖励;
(5)对教学质量监控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2.教学督导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学校教学督导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是学校独立设置的教学监控、考核评价机构,是监控体系运行的职能部门。主要监控与评价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质量以及教师职业道德、履行职责等情况,对教学部门和教学管理部门的制度制定、运行及相关教学管理状况实施监督。负责向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委员会汇报,通过教学督导工作简报向学校领导、相关处室、各系(二级学院)部及教师反馈相关教学质量信息。
教学督导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在监控体系中主要行使下列职能:
(1)参与制定监控体系所需的各种诊改方案及诊改指标体系、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参与制定保障教学质量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
(2)负责组织实施教学质量检查及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工作;
(3)负责处理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信息,及时发布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结果,依据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奖惩;
(4)负责制定教学质量监控年度工作计划,提交每学期工作总结;
(5)为学校各层级教学质量监控、考核、评价工作提供服务;
(6)负责组织面向学生的教学质量调查,并向有关部门和教学单位提供反馈意见;
(7)负责对基层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监控、考核、评价工作进行检查、帮助和指导。
3.教务处。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在监控体系中负有对教学工作进行布置、检查、管理、指导等职能,同时也具有对监控、考核、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建设的职责。教务处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教学督导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开展教学监控与考核评价工作。
教务处在监控体系中主要行使下列职能:
(1)制定学校各项教学工作质量标准或规范,负责组织实施教学质量各项教学诊改工作,参与制定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计划,并提交本学期的工作总结,参与对基层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监控及诊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2)制定教师教学工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3)制定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基地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规划,并负责提出专项诊改计划;
(4)参与制定保障教学质量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
(5)制定监控体系所需的各种诊改方案及诊改指标体系、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
(6)根据教学质量监控和诊改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建设方案,并监督实施。
教务处主要监控教学管理工作规程、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等教学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和师资等教学资源的配备利用情况,负责向教学质量监控委员会汇报,向各系(二级学院)部、处室反馈教学资源和教学质量状态信息。
4.学生处、团委。学生处是学校学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参与和学生有关的教学质量检查和诊改工作,要与教学督导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及系(二级学院)部等教学部门积极配合,在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加强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等方面发挥本部门特殊的功能和作用。
学生处、团委在监控体系中主要行使下列职能:
(1)参与学生的学习状态与效果诊改,并向学校有关部门和教学单位反馈有关情况;
(2)针对教学质量监控和诊改中发现的有关学生学习思想、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加强教育管理及学风建设的具体措施;
(3)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教学督导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及教务处及时通报情况;
(4)主要监控与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相关的教学活动,监控学生就业及毕业生工作适应状况以及用人单位和社会的综合评价等。
5.人事处。人事处是学校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和教师有关的教学质量监控和诊改工作,要与教学督导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系(二级学院)部等教学部门积极配合,在稳定教师队伍,提高教师业务水平,进行教师业务考核,引进优良师资方面发挥本部门特殊的功能和作用。
人事处在监控体系中主要行使下列职能:
(1)参与制定教师业务规范,负责教师业务综合考核与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负责教师职称晋升时对其教学质量等级进行审查;
(3)负责引进教师的岗位资格审查;
(4)负责在教师教学质量等级认定过程中提供师德师风方面的信息。
(5)负责对评为不称职的教师的重新安排和通过各种途径进修提高。
(二)各系(二级学院)部实施二级监控
各系(二级学院)部是学校教育教学基层单位,既是实施人才培养的教育实体,又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和诊改的实体,其工作状态和质量,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在质量监控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各系(二级学院)部在监控体系中主要行使下列职能:
1.根据学校下达的教学诊改文件和工作布署制定本单位的诊改计划,依据学校的教学质量监控和诊改指标体系及诊改标准,开展评教、评管、评学工作;也可依据学校的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与诊改标准,制定符合本部门特点的指标体系及诊改标准或实施细则(报送教学督导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备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依据学校制定的指标体系,负责对本单位教学工作进行自评,以及优秀教学单位、个人的申报;
3.负责对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的监控,自行完成教学质量等级的初步确定;
4.负责组织对学生学习状态与效果的诊改;
5.对本单位诊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整改与建设措施,实现“加强内涵建设、构建现代大学治理体系、提升办学治校能力”的目标;
6.接受学校对教学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各系(二级学院)部主要监控学校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在本系(二级学院)部的实施落实情况,重点监控本系(二级学院)部各专业建设与发展、教学计划实施状况、教学文件的齐备、产学研结合、素质教育、教学资源配置等运行状况。
各系(二级学院)部党总支侧重于素质教育、创新教育、学生学习状态、毕业生工作状态等方面的监控。
教学督导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学生处、团委、人事处、各系(二级学院)部在教学监控、考核、评价、诊改工作中要相互支持,通力合作。
(三)教研室实施三级监控
主要监控学校及系(二级学院)部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在本教研室的实施落实情况。重点是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分学期课程整体教学设计方案的编制和实施、教学手段与方法改革、课程单元教学设计方案及教学水平的改进与提高等。
(四)学生教学信息员实施四级监控
学生教学信息员来自学生。由辅导员推荐,每教学班设学生教学信息员一名,报系(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学督导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各系(二级学院)设立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小组,由各教学班选聘的教学信息员组成,组长由系里推荐,负责对全系(二级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组织管理。
学生教学信息员在监控体系中主要发挥沟通与反馈作用,是学生与学校之间重要的沟通渠道之一,除反馈教师教学工作情况外,还就学生思想动态、观念想法、对学校政策的理解认识、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反馈。学生教学信息员作用的发挥,既是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必要的组成内容,也是对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补充。
五、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运行方式
(一)监控方式
1.听课检查。包括学校领导听课,教学督导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各系(二级学院)部等中层干部听课,教学督导专家听课,教研室主任听课,以及教师同行相互听课。特殊时期实施线上听课制度。
2.教学检查。建立教学质量检查制度,根据制度开展工作,定期公布教学检查结果。检查主要采用以下方式:
(1)教学日常检查。由教学督导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各系(二级学院)部二级教学督导组相关人员实施教学日常检查工作,分别对全校和本系(二级学院)部的教学工作进行常规检查并记录和小结。
(2)定期检查。由教学督导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牵头组织各系(二级学院)部二级督导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参与,开展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活动。
(3)专项检查。主要由教学督导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实施,开展以素质教育、创新教育、工学结合为核心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含第二课堂活动项目)专项检查以及课程整体教学设计方案检查、课程单元教学设计方案检查、教研活动检查、试题命题与阅卷的检查等。
(4)随机抽查。由教务处、教学督导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等部门组织对教师授课相关文件、学生作业、实验实训报告、实习报告(总结)、毕业论文(设计)等抽样检查。
3.座谈会评价。由学生、辅导员及班主任、教师、专家(含相关业务部门专家与兼职教师)、相关部门领导分别进行评教评学座谈会,从不同角度了解和认识教师教学情况、学生学习情况、管理部门管理情况等,学风、校风状况及其与业务部门需求的差距情况。
4.教学测评。一是由教学督导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教务处组织全校学生、教师同行、各系(二级学院)部主任根据《河北旅游职业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定性和定量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然后以不同的权重进行综合。
5.质量跟踪。由招生就业处(校企合作处)、学生处及各系(二级学院)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根据毕业生就业及市场调查的结果,向学校领导及教学管理部门或教学质量监控委员会提供社会人才需求、培养规格、能力体系要求等教学需求信息,以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6.信息公开制。学校教学质量监控部门将监控信息在相关范围内公开。
(二)监控和整改程序
1.信息集中。所有与教学质量相关的信息,都要逐级汇集,一般信息汇集到教学督导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教务处,教务处和教学督导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分管副校长汇报。重要信息汇集到分管副校长,由分管副校长负责督促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校长汇报。
2.信息反馈。及时对集中上来的信息进行调研分析,并将确证的信息反馈到相关单位和部门。各部门能自行解决的由部门解决,单个部门难以解决的由校领导决策。基本原则是,监控体系的运行均赋予各部门(层次)自我调节功能,应具有自控能力;但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某些具有负面影响的问题或苗头必须及时反映,便于总体运行的调控。
3.跟踪监控。分管副校长、教学督导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教务处对所反馈的问题实施跟踪监控,直至问题得到合理解决。
六、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保障制度
主要由七个方面的教学质量监控制度构成。
(一)教学检查制度
常规教学管理,每学期开展期初、期中、期末三次教学检查,期初主要检查教学文件和教辅材料的准备情况。期中主要检查教师课程教学设计方案执行情况。期末主要检查教师课程教学设计方案的完成情况,以及期末考试督察。总体来说,教学检查覆盖教师教学的备课、课堂讲授、作业批改、实验实习、辅导答疑、考试、阅卷、试卷分析、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教学全过程。
(二)教师准入制度
所有新教师进校必须符合学校教师准入条件。新进教师上课,应履行试讲报批手续,确定其是否具备任课能力。其程序是,由担任课程的系部提出用人意见,报人事处。由人事处牵头会同学校领导、教务处、教学督导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相关系(二级学院)部等共同评价,最后报批。
(三)听课制度
听课制度要求从院级领导开始直至新入职的教师,每学期必须按要求完成一定量的听课工作。校级领导、系(二级学院)部主任及行政部门中层干部定期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督查教学过程,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老教师听课对新教师起到督导和传帮带的作用,新教师通过听课掌握教学的基本技巧,学会如何上好一堂课。
(四)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制度
建立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制度,通过学生评教、督导专家评教、系(二级学院)部内部考核等方面,对每一位教师的教学质量做出合理的评价。
(五)学生信息员信息反馈制度
建立学生信息员信息反馈制度,对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和跟进处理。
(六)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制度
为了使教学及教学管理中的违纪查处有章可循,学校分别对教学(管理)违规和教学(管理)事故作出了相应的界定,同时作出了相应的处理规定。
(七)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
由各(二级学院)系向用人单位了解毕业生在社会的反响,向毕业生了解学校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社会适应性,根据反馈的信息及时调整培养方案并进行教学改革。
七、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内容建设
(一)工学结合的教学管理保障制度建设
随着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深入,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实践性教学比重大幅增加,实践教学呈现多地点、多时段、多样化特点。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制订相应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保证实践教学质量。要重点完善创新以下机制制度:
1.创建校企双方共管机制,成立由学校有关部门和企业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校企合作”机构,负责学生各项实习的全面管理,共同制定实习计划,落实实习任务、实习指导教师,做好安全管理等工作。
2.完善学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提高院内实训基地使用效率。
3.完善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运行管理、考核鉴定管理等,明确校企共管的责任和义务。
4.建立符合高职人才培养工作诊改要求、与教学工作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兼职教师资源库,明确兼职教师工作职责,规范兼职教师各项活动,做好兼职教师的教学业务培训,提高兼职教师教学能力,充分发挥兼职教师企业工作经验和优势,真正打造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
5.将企业与社会评价纳入评价体系,使教学质量评价更全面,更客观,更有现实意义。
6.借鉴兄弟院校学分制教学管理经验,条件成熟时,逐步探索、制定并实施工学结合背景下的弹性学制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
(二)完善教学质量管理机构,强化队伍建设
在现有人员的基础上,学校同企业联合组建教学质量监控委员会,组建包括社会或行业资深专家、企业专家或企业成功人士、行业协会人员、学校领导及教学管理人员、骨干教师参加的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与管理队伍,加强管理队伍成员质量管理能力的培训和提高,明确工作职责,对教育教学全过程实行“经纬”网络化管理,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
八、教学质量管理综合信息反馈系统建设
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手段,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逐步建立教学质量信息库,综合汇总反馈信息,为学校教学改革与建设提供依据,建成以学校为中心的集社会关心教育人士、企业专家、专兼职教师、全校教职员工、广大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反馈系统,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平台建设,实施网上随机在线反馈、定期网上调查、现场听课检查,实现教学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全员化、开放性和时效性;建立评教数据库和教师教学业绩数据库,设专人管理,对教师教学业绩实行动态考核、数据化管理,不断提升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深化“理实一体、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奠定良好的基础。
九、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建设
切实突出教学工作以质量为核心的管理理念;按照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新进展、新情况、新特色,与时俱进,坚持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质量分析评价制度,创建适应工学结合教学模式改革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确立评价主体,明确评价项目与对象,制订评价内涵与指标,建立健全学校、企业、社会、学生及学生家长等共同参与的全方位多角度的认证体系,形成“企业与学校相融合”和“定性与定量相统一”的动态教学综合评价体系,依据校企共同确定的人才培养规格标准、教学质量标准,立项建设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制订教学质量评价管理规程,形成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运行评价机制。
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具体建设4项指标体系,即:1是教学设计评价指标体系;2是教学准备评价指标体系;3是教学实施评价指标体系;4是教学效果评价指标体系。每一项指标体系有不同的评价内涵;评价等级分成A、B、C、D共4等,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十、教学质量改进及其检查
一般性教学质量改进工作,由各教学单位依据教学质量整改方案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每学期整改工作的检查评价不少于2次;教务处和教学督导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每学期期末对全校教学质量整改工作的组织落实以及整改结果进行检查。
对于涉及需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或完善教学质量检查、考核诊改标准的反馈信息,由教务处和教学督导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共同拟定调整方案,提请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委员会论证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十一、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教学督导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2021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