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我校2015年进行了第一轮双师复核,根据双师素质教师管理办法,本年度(2021年)将进行第二轮复核工作,现将管理办法中对复核工作的具体要求再次明确:
一、双师素质教师队伍管理
双师素质教师将实行动态管理,对已取得双师素质资格的教师每五年一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双师素质资格及待遇。复核条件:校内双师素质教师自取得双师资格之日起,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指导过一届学生实验、实习、实训等专业实践活动,获得良好效果;
2.主持或参与一项校内实践教学设备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
3.具有企业(或社会)实践工作经历至少半年以上;
4.为企事业重大项目研发提供技术服务与社会培训工作。
二、第二轮复核工作基本要求
1.要求各学院严格把关,对教师所填的符合项目,收集相关佐证材料,部门留存备查。
2.如教师不具备规定条件之一,将取消双师素质资格。
3.第12周(11月27日前)完成。
4.在今后的个人发展中,需双师素质教师不断提升双师能力。
教学督导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