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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汉语国际教育】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招募简章

发布者: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时间:2021-05-27 18:13:01  浏览:

国际交流合作中心转发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的通知——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招募活动正式启动,有意参加该项目的教师请咨询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招募办法》,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原则遴选现启动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招募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推荐时间

 


2021年5月26日至6月6日



岗位需求

 


经征询有关学校,现有近200个中文教学机构提出中文教师需求申请。具体要求请登录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clecteacher.chinese.cn查询。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



申请条件

 


1. 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团队合作精神。

2. 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俄、法、德、西、葡、阿等非英语语种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周岁(含)。

3.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及符合岗位需求的专业背景。

4. 具有2学年及以上教龄国内大、中、小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教师或有2学年及以上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经历。疫情期间,承担语合中心认可的远程中文教学工作的,以实际承担的课时数核算教龄(核算标准为320课时/学年),由申报课程的国内高校(机构)或国外高校(机构)提供证明。

5. 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

6. 部分岗位须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推荐程序

 


(一)提交材料

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并连同国内工作单位出具的推荐信,提交至有关部门审核。

现在岗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或往届志愿者申报,可与所申请岗位的中方承办院校联系,由中方承办院校负责推荐。


(二)单位审核

国内工作单位须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等材料,并由主管校长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省属院校还须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审核。部属院校可直接递送。



报送时间

 


请于2021年6月8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推荐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语合中心师资处,并确保推荐信、申请表等材料齐全,逾期将不予受理。语合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申请人请关注平台及注册邮箱,保持手机畅通,以免遗漏通知。


 



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语合中心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6月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培训和录取人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本通知由语合中心师资处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如下:

咨询电话:010-58595711

(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传    真:010-58595904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9号,100088,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师资处




 

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