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季征兵保留学籍的通知
2023年春季征兵保留学籍分为四种情况办理,请各学院认真查看,按规定办理。
一、大一、大二学生参军入伍按照《保留学籍审批表》办理,准备材料见注释。
二、大三学生参军入伍,二级学院汇总成绩合格的名单到教务处进行复核,教务处审核人签字、盖章,毕业生填写《保留学籍审批表》,准备材料见注释,交到学生处存档,按照2023年应届毕业生要求不再办理保留学籍,按期毕业。
三、大三学生参军入伍,成绩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在教务处规定时间内完成补考(补考时间咨询教务处),达到毕业要求的,参考第二条办理。
四、大三学生参军入伍,在教务处规定时间内补考成绩没有达到毕业要求,二级学院汇总名单到教务处进行复核,教务处审核人签字、盖章,没有达到毕业要求的大三学生填写《保留学籍审批表》,准备材料见注释,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后。是否允许其服役期间完成补考,由服役部队出具相应材料,各二级学院、学生处、教务处协商后,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另行通知。
二级学院通知学生或家长按要求准备材料,暂存辅导员手中,四种参军保留学籍情况需要提交对应材料,二级学院统一上交保留学籍材料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
学生处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