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教材教辅读物规范使用
涉香港相关表述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二级学院)部、相关部门:
收到国家教材委员会相关通知,要求各院校对所用教材、教辅读物中涉香港相关表述内容进行自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反馈出版单位进行修订,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请各系(二级学院)部及相关部门对本部门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选用的教材、教辅读物进行自查,以系(二级学院)部或部门为单位填写附件,于3月6日前将签字后的纸质版提交给教务处马帅(行政楼221)。
另,请各系(二级学院)部务必告知立项编写教材的教师,对涉香港做如下相关正确表述:
1.清楚明确地表述“香港不是殖民地”。
2.不得将香港、澳门回归祖国称为“主权移交”“收回主权”,应表述为中国政府对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政权交接”,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
3.不得将回归前的香港、澳门称为“殖民地”,可说“受殖民统治”。
4.不得将香港、澳门视为或称为“次主权”地区。
教务处
2023年2月28日
附件
系(二级学院)部或部门
2023年教材教辅读物关于涉香港相关表述自查结果
1.教材教辅读物是否都清楚明确地表述“香港不是殖民地”。
是□
否□ 教材名称: 教材使用专业班级:
2.教材教辅读物是否有出现将香港、澳门回归祖国称为“主权移交”“收回主权”的问题,正确表述应为中国政府对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政权交接”,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
无□
有□ 教材名称: 教材使用专业班级:
3.是否有出现将回归前的香港、澳门称为“殖民地”的问题,正确表述应为“受殖民统治”。
无□
有□ 教材名称: 教材使用专业班级:
4.是否有出现将香港、澳门视为或称为“次主权”地区的问题。
无□
有□ 教材名称: 教材使用专业班级:
各系(二级学院)部或部门负责人签字: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