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开征集城市形象标识启事
一、活动目的
为科学、系统地宣传宁波城市形象,广泛传播把宁波建设成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战略目标,深入解读“书藏古今、港通天下”的城市总体形象定位语,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宁波市城市形象标识。
二、主办单位
宁波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三、征集时间
2012年9月11日至2012年12月30日24时(信函以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系统时间为准,征集截止时间后,送达作品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四、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应充分体现“书藏古今、港通天下”的城市主题形象和“诚信、务实、开放、创新”的宁波城市精神。有充足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形象高雅美观、形式简洁明快,符合国际传播的普适要求,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
2、应征作品需主题鲜明、创意独特、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长期在各种介质的媒体上传播;
3、应征作品应包含形象标识的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可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4、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5、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6、所提交的作品除标识外,还应包括作者简介、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及5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电子邮件发送作品请将文件制作成jpg格式添加在附件中。
五、作品提交
本次活动接受以下两种方式投稿:
1、将作品发送电子邮件到nblogo@cnnb.com.cn;请在主题上注明“宁波LOGO征集/作者名”字样;
2、以挂号邮寄、当面交付形式提交。邮寄至中国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768号东南商报社“宁波市城市形象标识征集办公室”收;邮编:315000。
六、评选和奖金
1、所有应征作品将接受专家评审团评审,产生120件优秀作品;
2、通过社会评议、公众投票和专家复评等环节产生10件入围作品(投票仅供参考),每件入围作品将给予人民币1万元奖励(税前);
3、经过终审评议,在10件入围作品中产生1件中标作品,该作品如具备完全知识产权,将给予人民币20万元奖励(税前);
本次活动优秀作品将编辑成纪念画册,内含应征者(个人或机构)信息,赠予作者。
七、应征者须知
1、因邮寄延误、丢失、误寄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作品如有雷同,以先发送者优先。主办方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并拥有入围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和相关的一切知识产权;
2、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由应征者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因应征者违反本规定,致使主办方遭受任何损失,主办方有权要求其赔偿。最终解释权归属于主办方。
八、相关信息和说明
1、主办方拥有宁波城市形象标识的最终决定权;
2、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3、了解更多相关情况和背景资料,可登陆本次征集活动官方网站。
地址:中国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768号东南商报社
邮政编码:315000
咨询电话:0086-574-87682576 0086-574-87182918
征集官方网站: nblogo.cnnb.com.cn
宁波市城市形象标识征集办公室
2012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