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始建于2001年,现有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数字媒体技术、室内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五个专业(含方向)。为进一步推进学院文化建设,现面向全院师生公开征集艺术设计学院logo。
一、征集内容
1.学院标志logo
(1)艺术设计学院的标志logo基础图形
(2)艺术设计学院全称中文字体设计
(3)艺术设计学院(College of Art and Design)全称英文字体设计
(4)艺术设计学院的标志logo图形和字体设计的各类规范组合
2.视觉形象标准色、辅助色和辅助图形,标志整体组合。
二、征集要求
1.logo的设计需要反映出艺术设计学院的文化元素和底蕴,内涵丰富,契合学院发展定位,富有象征意义。
2.logo的设计主旨突出、风格新颖、构图庄重、结构简洁、色彩典雅,标志性强、易辨识,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
3.应征作品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应用性强,适用于平面、立体再创作,可在网站、文件、文化创意及周边用品等不同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4.设计方案应包括全彩色版和黑白版(网格图)设计图稿。选用标准A4纸大小尺寸。存储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件大小控制在30M以内,同时需附上设计说明,主要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5.参选作品均采用纸质稿和电子邮件同步的方式递交。请注明“艺术设计学院标志(logo)征集”字样。
电 话:13831495796(吴老师)
电子邮箱:86697996@qq.com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2023年4月7日。
四、奖励办法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名+荣誉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300元/名+荣誉证书;
优秀奖:10名,荣誉证书;
五、评审程序
1.初评。主办方组织专家对所有提交作品进行初评,评审出前10名作品入围专家终评,并在艺术设计学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2.专家终审。主办方组织专家成立终评小组,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打分。结合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结果评出一二三等奖(如无满意作品,一等奖可空缺)。
六、知识产权说明
1.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使用,未申请过注册商标,未申请过外观设计专利,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有侵权,由设计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
2.作品入围后,艺术设计学院即拥有该作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有使用权、发表权、产权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应用。获奖者有义务根据艺术设计学院的要求,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设计人不得再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该作品或向任何第三方转让。
3.艺术设计学院向设计人支付的奖金视为设计人转让作品知识产权的全部报酬,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有关的任何权利。一旦发现获奖作品侵犯他人或艺术设计学院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取消参评资格,并对已发放奖金全额追回,全部责任由提交作品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4.所有获奖作品须提供所创作作品设计源文件(CDR、EPS、AI、PSD等格式),源文件的色彩模式为CMYK。如果不能按要求提供源文件,则取消其最终获奖资格。如使用字库字体,需补充说明字体名称,且不能使用有版权争议的字库字体。
5.提交作品者被视为知晓并完全接受上述声明及征集要求。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2.因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未按时提交、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3.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