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于2024年4月8日发布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对高校落实实验实训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贯彻教育部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实验实训室分级分类工作,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精细化管理,5月16日下午,我校组织召开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各系(二级学院)部实验实训室安全负责人、管理员及教务处相关人员共35人参加会议,副校长温守东出席会议,党委委员、教务处处长刘占明主持会议。
李娜就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前期工作做工作小结,同时,解读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版),并结合教育部关于实验实训室分级分类工作要求讲解我校分级分类原则和依据,要求各实验实训室依托“实验室风险评估和分级分类系统”组织各实验实训室梳理排查危险源,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分级分类工作。
温守东在会上强调,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校师生持之以恒的努力和不断完善。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实现对全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的精准管控和精细化管理,是将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提升一个崭新高度的重要手段,意义重大。针对全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他提出以下四点工作要求:第一,强化政治担当,认清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时刻绷紧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第二,压实安全责任,严守实验实训室安全底线不放松。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压紧压实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第三,加强全员协作,利用管理平台,高标准完成实验实训室安全分级分类及管理工作,实现实验实训室安全的全过程管理、全覆盖排查、全方位监控,做到全校共筑一张安全网;第四,强化日常检查和管理,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及迎检准备。
温守东就近期全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和强调,他指出,实验实训室安全无小事,任何环节的疏忽都可能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室安全,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贯彻落实教育部及河北省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推动工作落实、落细,以一流的实验实训室安全治理水平保障师生人身安全、校园稳定,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
本学期开始,为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规范管理,将日常管理纳入信息化管理之中,学校搭建了信息管理系统平台,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会后,教务处邀请专业平台系统工程师对检查管理平台使用操作进行系统培训,并现场答疑。
此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分级分类工作要求,为各系(二级学院)部提供了培训和指导。下一步,教务处将结合教育部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分级分类工作的整体安排,深入各系(二级学院)部开展管理系统的使用培训,加强对教学单位及实验实训室落实工作情况的抽查与监督,确保在5月31日前完成全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教务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