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青年就业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科室单位,各高校:
为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就业和创业,现将《承德市青年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2014年3月21日
承德市青年就业创业行动计划
为深入推进全市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特别是促进以普通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就业和创业,根据《承德市政府办关于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承市政办[2013]165号)精神,结合我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要求,以市场化、项目化、社会化运作方式,加强青年就业创业观念引导,通过信息服务、岗位对接、创业培训、资金扶持、创业贷款等,解决青年就业创业过程中面临的信息问题、技术问题,市场问题、创业前期扶持问题,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实现就业和创业 ,形成“先创业带后创业”、“以创业促就业”的发展格局,使青年成为创业致富带头人。
二、工作目标
2014年全市从就业资金中安排创业扶持资金3000万元(包括各项补贴和小额贷款贴息),促进青年就业创业2万人以上,技能培训1万人以上。
(一)落实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鼓励扶持2万人创业和实现就业。
1、实施“创业就业圆梦”,帮扶100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2、大学生就业见习200人以上;
3、扶持2000名城乡青年(进城或返乡的农民工、复退军人、残疾人、失地农民、下岗失业人员等)创业,其中创业帮扶青年600人,创业培训青年2000人;
4、通过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入驻小微企业300户以上,带动至少1000人就业;
5、扶持创业带头人200名;
6、促进青年就业17000人。
(二)通过评选表彰30名青年创业之星,加强青年就业创业观念引导,培养一批致富骨干和带头人。
(三)通过实用技能培训,使1万名青年至少掌握1门实用技能。
三、工作内容
(一)加大创业平台建设,建设“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各县区都应当建立至少1个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区,鼓励小微企业和创业项目入驻,扶持100名创业人员入驻园区,辐射带动200-300名劳动者就业。(就业促进科牵头,就业训练中心、财务审计科、纪检监察室配合,年底前完成)
(二)提供大学生就业见习岗位,实现岗位对接。面向应届大学生、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大学生,一次性提供不少于200个就业见习岗位,见习时间12个月。(职介中心牵头,就业促进科、失业保险中心配合,十月底前完成)
(三)强化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市县区人社局内各科(股)室单位要强化服务意识,明确从毕业生报到、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失业保险、有针对性就业服务的一条龙措施。要建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库,逐人建立档案,了解毕业生就业和创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服务。(市场管理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常年运行)
(四)加强青年创业教育。联合我市各高校,培养青年创业意识、提高青年创业素质、宣传青年创业典型, 帮助青年尽快了解企业运营流程,帮助青年尽快融入创业实践。(就业训练中心牵头,市场管理科、就业促进科配合,年底前完成)
(五)招募青年创业导师。在原有的创业专家团队基础上,组建和强化创业导师团。通过导师分享创业经历,介绍成功经验,就青年所关心的创业项目选择、创业团队的管理、就业价值的取向等问题进行引导和交流,引领青年创业新手走上创业之路。(就业训练中心负责,年底前完成)
(六)组织青年就业论坛等活动。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承德市就业(创业)网、承德市人才网上开辟就业论坛。市县区可举办多种形式的创业事迹报告会、创业故事会、座谈会或“青年就业沙龙”、“创业研讨会”、“青年创业讲堂”等,开展进校园、进社区活动,邀请成功人士做主题演讲,围绕如何培养青年的创业意识、创新精神、分析行业环境与优惠政策、创业项目的筛选、创业计划书的撰写、案例分析等等,分享经验,帮助青年正确认识就业形势,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就业促进科牵头,市场管理科、就业训练中心、就业服务局办公室、市人才中心配合,年底前完成)
(七)开展青年技术比武,举办青年大赛技能比武活动,激励广大青工努力学习技能,争当青年标兵。(职业能力建设科牵头,技能鉴定中心配合,年底前完成)
(八)“青年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树立青年创业典型,浓厚青年创业氛围,带动青年创业行动。(就业促进科牵头,就业训练中心、市场管理科配合,年底前完成)
(九)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加大面向青年的创业贷款扶持,年度至少发放至少5000万元。(小额担保中心牵头,就业促进科配合,年底前完成)
(十)组织大型招聘会,促进青年就业。2014年全市各类招聘会达到50场。(人才中心、职业介绍中心牵头,市场管理科负责监管,社区指导中心配合,年底前完成)
(十一)开展创业培训,年度培训青年2000人。(就业训练中心牵头,就业促进科配合,年底前完成)
(十二)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各类技能培训机构面向青年开展技能培训,年度培训青年1万人。(职业能力建设科牵头,就业训练中心、就业促进科配合,年底前完成)
四、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一)加大力度,全力扶持。各县区要切实把创业作为促进就业的优先目标,加大工作和资金扶持力度,鼓励和扶持一批青年成为创业者,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帮助更多的大学生、复退军人、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二)成立市人社局青年创业就业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关继高。副组长:杨爱文、任永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就业促进科,负责协调落实行动组织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其他各有关科室为办公室成员,按职责分别负责上述目标任务。各县区也要明确任务目标,安排具体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三)突出重点,着力推进。各县区 、各科室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创业和就业的政策措施,在我市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基础上,积极谋划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新机制、新措施。一要根据当地实际确定一批具有本县区特色的重点行业(如机器仪表、文化创意、家政服务、物流、动漫、电子商务等),制定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本行业创新创业的行动计划,征集研发一批创业项目,强力推动青年创新创业;二要把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正确引导,着力培育和扶持,牢固树立服务优先、助推发展的理念,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和场地,依托工业聚集区、物流服务区等,采取扶持、联建、嫁接等形式,建成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当地区域特色,切实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 三要加大基层就业服务站点、就业创业服务大厅建设力度,开发一批能够切实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项目,不断提升创业指导服务质量,着力推进创业服务体系建设。
(四)落实资金,加强考核评估。各县区要落实就业补贴和创业政策扶持,引导青年实现创业和自谋职业。市人社局将对各县区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
(五) 建立健全创业数据采集、汇总、基础台账建立工作。执行创业人员实名登记制规定,深入细致的搞好创业人员调查服务,严格执行创建工作统计制度,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资料全、数据准。定期对创业工作效果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问题,查缺补漏,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六)加强宣传,注意总结。要加强对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宣传,通过各种形式,让更多的青年了解政策,积极参与到创业和就业的实践当中,实现我市就业更加充分。请各县区将开展青年就业创业行动的实施细则于4月底前报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并按月上报工作进度,及时上报工作信息,每个县区6月底前要撰写至少1篇创业工作的论文报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市就业(创业)网、市人才网的《青年就业论坛》,年度工作总结于11月15日前报市局就业促进科。市局各有关科室单位按月报送本行动计划工作进度,
联系人:就业促进科:张广宇。电话:2037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