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说明

作者:招生办公室  时间:2015-06-26 点击数:

一、编制方式。《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招生计划》)分为两册,一册为文科·对口招生部分,一册为理科部分。每册按计划性质、考试科类、录取批次、招生院校和招生专业等排序,院校代号按院校名称汉语拼音排序。单招批(如保送生、高职单招、体育单招等)计划不在此《招生计划》中。

二、编制原则。本《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分送我省招生计划为基础,汇总时,我们按学校要求对部分内容做了适当的补充和修订,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已经招生院校核对确认并由招生院校负责。

三、办学地点、学费标准和招生要求。《招生计划》中部分院校(专业)后注明了院校(专业)的办学地点、学费标准和招生要求等内容,也有部分院校没有注明,考生若对《招生计划》中公布的内容有疑问,请向招生院校咨询或查询院校招生章程。在招生过程中,一些院校的计划内容可能有变动,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了解各招生院校(专业)的具体情况和报考要求。

四、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分文、理,文科·对口和理科《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为同一计划,并非文科或理科单独的招生计划。

五、军队(含武警)院校和招收国防生院校。报考提前批录取的军队(含武警)院校和招收国防生院校的考生需参加政审、面试和体检(军检)且合格,除特别注明的专业,其它专业均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六、公安、司法院校(专业)。报考提前批录取的公安、司法院校(专业)的考生应视要求参加公安或司法院校联合组织的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或体检)且合格,详情请咨询院校。

七、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以上四类计划依据学校所在批次分别列在非定向本一特殊类型批、非定向本二特殊类型批、非定向本三特殊类型批。此类学校及专业考生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误方可填报。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由于今年招生计划下达较晚,各院校报送我省的部分专业没有专业备注,考生填报时请认真查看院校招生章程或咨询院校。如有遗漏专业等问题,请及时和招生院校联系。

八、本科工程教育实验班。我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由4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与3所本科院校(河北科技大学、石家庄铁道大学、华北理工大学)联合培养,所涉专业列在理工本科二批,办学地点设在4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学生修业合格,颁发相关本科院校本科毕业证书,详情咨询院校。

九、免费师范生。依据学校有关情况,放在相应批次。考生若被录取,须签订相关协议,详情咨询院校。

十、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性质为“定向”。其中,免费医学定向计划、解放军理工大学定向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B,南昌工学院“民族班”计划分别安排到本三特殊类型批和专科提前批,其他院校的定向计划安排到相应批次的特殊类型批。

十一、预科班。计划性质为“预科班”,分为三类:

1.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少数民族考生,分别列为本一预科班、本二预科班、本三预科班。

2.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批次为本二预科班,只招通过边防军人子女资格审查的考生。

十二、外语语种和口试。凡专业备注内没有注明外语语种的,均为招英语语种考生或不限外语语种。特别提醒考生的是,对于应试语种为日语、俄语、法语、德语的考生在报考未标注外语语种的专业时,务必要查询学校的招生章程或向学校咨询。报考备注为“须口试”的专业,考生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也须向院校咨询招生语种。

十三、专项计划。分为三类:

1.国家专项计划,是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简称,旧称贫困专项生。只招经县区招办资格审查通过的农村贫困地区考生,计划性质为“国家专项计划”,批次为本科提前批A和本科提前批B,执行的文化控制线分别由各高校自行确定,具体查看《招生计划》。 本科提前批A分两种办法招生:一是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录取时不实行平行志愿。填报志愿时,必须填在第一个院校志愿栏内。考生须经省市机要局政审、体检合格。二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实行平行志愿。生源不足时,通过志愿征集和降分完成招生计划。 本科提前批B,单设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一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我省招生计划中公布的批次控制分数线执行。生源不足时,通过志愿征集和降分完成招生计划。

2.高校专项计划,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高校单独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简称,旧称农村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性质为“非定向”,批次为本一特殊类型批,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的考生方可填报。

3.地方专项计划,是河北省属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地区考生招生的专项计划的简称,旧称地方农村专项计划。计划性质为“非定向”,批次为“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时执行我省本一文化控制线。此计划在本科一批一志愿录取后录取一志愿,与本一批一起征集二志愿,在本一批二志愿录取后录取二志愿。

十四、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按照教育部规定,有关高校若有专业要求,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省级统考涉及的专业,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对上述专业的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述有专业要求的四个本科专业批次列为本科提前批A,科类为文史或理工,文化控制线及有关报考条件按学校要求列在专业备注内,亦可向院校咨询。

十五、蒙语授课八省协作计划(简称“八协计划”)。计划性质为“非定向”,分别列在本科提前批A和本科提前批B。

十六、民族类院校招生计划。民族类院校只招少数民族考生的计划列在本科提前批,不限民族的计划列在相应的本科一批或本科二批。

十七、本《招生计划》印发后还可能因各种原因需要补充或更正,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征询当地招生部门或中学,亦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特别提醒的是:考生务必保存本书至录取结束,录取期间志愿征集时我省只公布院校缺额计划的专业、计划数,各专业的学制、学费及备注内容等要求与本书一致,届时请参考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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