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 从省文明办获悉,2020年度河北省“省级文明单位”命名表彰和保留荣誉称号单位名单发布,我校作为保留“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单位,再次被河北省委、省政府授予河北省省级文明校园(文明单位)称号。
在继续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过程中,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全校教职工凝心聚力,扎实工作,为继续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与积极争创全国文明校园做出了突出贡献。
珍爱文明创建荣誉,共享精神文化成果。学校党政领导强调,我校“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蝉联,是全校各部门各单位协同一致、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既是鼓励,又是鞭策,要以此为契机,把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新常态持续加以推进,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全面推进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实现旅院人的强校之梦提供强大精神文化力量。(宣传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