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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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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17 浏览次数: 发布者: 来源: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 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承人社〔2014〕23号)有关要求,根据我院教学工作需要,经学院党委研究并报承德市教育局、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38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就公开选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全面考核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本次选聘工作在承德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成立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选聘方案。本方案经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此次选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三、选聘方式

采取统一公开选聘方式进行。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初审、测评与考核、体检、资格审查、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选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38个。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选聘条件等详见《河北旅游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对象

1.专任教师或辅导员: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与所设岗位要求专业相同。

2.行政管理岗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与所设岗位要求专业相同。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硕士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博士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以后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年龄和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承德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五)优先条件

1.专任教师:研究生阶段为双一流院校或专业、原985、原211院校或海外留学的,在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上述顺序优先。

2.辅导员、行政管理岗位: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中共党员、预备党员顺次优先。

五、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测评考核、体检、资格审查等方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8年7月17日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cd.lss.gov.cn)、河北旅游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bly.edu.cn)面向社会发布选聘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6日至28日下午14点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河北旅游职业学院人事处(润泽楼415室),联系电话:0314-2376813(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开发区高教园区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市内乘坐9、29路公交车河北旅游职业学院站下车即到)。

4.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信息文件,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需提供在校或现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出具的品德表现证明材料;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6张。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有伪造、涂改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面试资格的,即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测评与考核

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测评与考核方式。测评与考核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统一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并由医院出具体检报告。

体检标准参照按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聘用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资格审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承德市教育局对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报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作为拟选聘人员在河北旅游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bly.edu.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被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将根据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资格审查。

(六)聘用

1.拟聘人员报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有关单位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此次公开选聘的38名专任教师或辅导员岗位、行政管理岗位人员,需在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服务满五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

六、有关要求

此次选聘工作,坚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选聘政策,严禁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公开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对于违反政策、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4-2376813。

2018年7月17日

附件(下载):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