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月旸,男,学号,2017128870188,系2016级会计系会计专业学生,该名学生未经批准连续六周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学校多次与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联系,要求到校办理退学手续,均不到校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令及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4款之规定给予王月旸同学退学处理。
学生本人如对处理决定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超过申诉期的,学院不再受理。学院将于公告期满后对王月旸同学作退学处理。
特此公告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学生处
2018年4月17日